李静熙 | 2012-04-11 阅读:282
各院、部、处、室、馆: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财政部、外交部在原《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的基础上作了相应修订和完善,请各位老师按照73号文件标准严格进行出国费用报销。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