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聘请外籍专家(教师)计划的通知

李静熙 | 2013-06-18  阅读:183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国际化水平,促进学科建设,根据云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外籍教师工作安排及工作经费申报的通知,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提出2013年度(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拟聘请外籍专家(教师)计划,由我处汇总,报校领导批准后,上报云南省教育厅。具体要求如下:
        1、所聘请的外籍专家(教师)以教学或做专题讲座为主,在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0天;
        2、拟聘外籍专家(教师)的学院需提出具体申请(内容包括:拟聘请外国专家的国籍、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从事专业、来校工作时间及海外联系方式等),不接受只申报国别和名额;
        3、请拟聘外籍专家(教师)的学院将申报计划于2013年6月20日下午5点前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工程中心304室),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孙 康      电话:65227733    QQ: 468048377
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