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莹 | 2023-10-23 阅读:5223
云南农业大学关于选拔2019年校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及
上报2019年自费留学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促进学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展青年教师出国研修渠道,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学校计划于2019年以公派出国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校选拔出国留学人员10人。同时,计划于2019年自费赴国外从事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访问进修、合作交流、博士后研究等留学活动的老师也需同时向学校上报申请。
以下为2019年校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一、资助类别
普通访问学者
1. 资助计划:10人
2. 资助期限:12个月
3. 资助内容: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含医疗保险)
4. 派出方式:自行对外联络
5. 资助方式:全额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管理和教学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后应曾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曾享受任何公费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4.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
6.外语水平要求请见《云南农业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三、校际公派留学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资助或校际公派留学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3.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4.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5.配偶已取得公派留学资格(含已在国外、准备派出)人员不予申报,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把关。
四、评审、录取
国际合作交流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及面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派出
人事处将根据《云南农业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对被录取人员进行派出、留学、回国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留学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经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不得再申请。
六、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公派和自费出国)需提交材料:
1. 《2019年云南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2);
2. 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
3. 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4. 国外接收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5.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二)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云南农业大学2019校际公派候选人名单》(见附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1154944144@qq.com 。
请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由各学院\部门的外事专办员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外事科305室,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7日
联系人:代微然 电话:65228040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1.校际公派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 |
附件2.云南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 |
附件3.学院部门推荐意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