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通知

韩莹 | 2023-10-23  阅读:5223

云南农业大学关于选拔2019年校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及

上报2019年自费留学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促进学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展青年教师出国研修渠道,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学校计划于2019年以公派出国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校选拔出国留学人员10人。同时,计划于2019年自费赴国外从事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访问进修、合作交流、博士后研究等留学活动的老师也需同时向学校上报申请。

以下为2019年校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一、资助类别

普通访问学者

1.  资助计划:10

2.  资助期限:12个月

3.  资助内容: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含医疗保险)

4.  派出方式:自行对外联络

5.  资助方式:全额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职管理和教学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后应曾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

3.曾享受任何公费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4.具有较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  

6.外语水平要求请见《云南农业大学2019年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三、校际公派留学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资助或校际公派留学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3.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4.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5.配偶已取得公派留学资格(含已在国外、准备派出)人员不予申报,请各学院、部门严格把关。

四、评审、录取

国际合作交流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及面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派出

人事处将根据《云南农业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对被录取人员进行派出、留学、回国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91231日)。凡未按期留学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经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不得再申请。

六、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公派和自费出国)需提交材料:

1.  2019年云南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2);

2.      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

3.      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4.      国外接收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5.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二)学院需提交的材料:

《云南农业大学2019校际公派候选人名单》(见附件)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1154944144@qq.com

请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由各学院\部门的外事专办员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外事科305室,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81227

联系人:代微然    电话:65228040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81217

附件1.校际公派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附件2.云南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附件3.学院部门推荐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