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外国留学生私自在外租房管理规定
刘玉香 | 2010-12-16 阅读:931
云南农业大学外国留学生
私自在外租房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和落实昆明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保障留学生私自在外租房(含校内私自租房及校外私自租房)居住安全,保护其合法权益,保证其良好的生活及学习环境,特对我校留学生私自在外租房作如下规定:
一、我校留学生原则上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居住。
二、个别自费留学生需私自在外租房居住的,需自行联系房源并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填写申请表及保证书,征得同意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三、留学生私自在外租房需在昆明城区内,必须与房主签订合同或协议,到租房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更换居住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四、留学生与房东的租房合同或协议必须交国际合作交流处一份备案。
五、因特殊原因中途转学、退学的留学生,需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当地派出所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报告。
六、留学生私自在外租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自行负责。如因租房在留学生与房东间发生争议原则上应由留学生本人与房东协商解决,国际合作交流处可提供必要的语言帮助及政策咨询。
七、私自在外租房的留学生应按照规定按时自行办理相关证件(如户口申报等)的手续,并随时与国际合作交流处取得沟通。
八、此规定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云南农业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